服务贸易“知识密集型”内容指标解释

1、保险服务  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保险、养老金计划和标准化担保计划的辅助服务所涉及的保费、费用等。

2、金融服务  指保险和养老金服务之外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通常包括由银行和其他金融公司提供的服务,如存款吸纳和贷款、信用证、信用卡、与金融租赁相关的佣金和费用、保理、承销、支付清算等服务。还包括金融咨询、金融资产或金条托管、金融资产管理及监控、流动资金提供、非保险类的风险承担、合并与收购、信用评级、证券交易和信托等服务。

3、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电信服务:指通过电话、电传、电报、无线广播、电视线缆、电视卫星电子邮件、传真等广播或传送音频、图像、数据或其他信息。计算机服务:指与计算机有关的硬件和软件相关服务和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服务:包括通讯社服务,如向媒体提供新闻、照片和有关资料报道;数据库服务,如数据库构思、数据存储以及数据和数据库(包括目录和邮件列表)通过在线和磁性、光学或印刷介质进行的分发;网页搜索门户,即客户输入关键查询字段寻找互联网址的搜索引擎服务;非批量订购报纸、期刊和书籍及电子出版物等。

4、知识产权使用费  指其他未涵盖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包括特许和商标使用费研发成果使用费、复制或分销计算机软件许可费、复制或分销视听及相关产品许可费其他知识产权使用费

5、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指服务的接受者在本经济体内接受非居民所提供的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包括:在本经济体内接受非居民提供的远程个人文化娱乐服务;非居民前往本经济体提供个人文化娱乐服务。音像服务和相关服务:指与电影制作(胶片、录像带、磁盘上的电影或电子传输的电影等)、无线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现场直播或磁带播放),以及音乐录音等相关的服务。包括:视听和相关产品出租,如音像制品的租赁;加密电视频道收看使用费,如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涉及戏剧和音乐作品制作、体育活动、马戏团和其他类似活动的演员、导演和制片人的费用:下载的或以其他电子形式交付的,买断、卖断或供永久使用购人或销售的大批量制作录音制品和原稿。教育服务:包括与各教育阶段有关的服务,无论教学方式是函授课程,通过电视、卫星或网络授课,还是居民接受非居民前往居民所在经济体开展教育服务或非居民接受居民前往非居民所在经济体开展教育服务。在服务提供者所在领土内提供给非居民的教育服务不在此项下,应计人旅行项下留学。医疗服务:包括医疗、医院服务、其他人类健康服务和社会服务。在服务提供者所在领土内提供给非居民的医疗服务不在此项下,应计入旅行项下的就医。

6、其他商业服务  包括研发成果转让费委托研发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营业租赁服务等别处未涵盖的服务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