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群体及退役士兵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适用版)

 一、政策核心内容

  1、补贴对象

  企业招用的以下三类人员可享受退税政策:

  ①脱贫人口: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②失业人员:在人社部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③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件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

       2、补贴标准

  ①脱贫人口、失业人员:

  7800元/人/年,最长补贴3年,合计23400元/人。

  ②退役士兵:

  9000元/人/年,最长补贴3年,合计27000元/人。

  注:补贴按月折算,实际金额根据员工在职时间计算。

3、政策有效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企业申请条件

     1、基本要求:

  ①与上述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②依法为员工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③企业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且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2、注意事项:

  ①同一员工具有多重身份(如既是脱贫人口又是退役士兵),仅可选择一种身份享受政策,不可重复申请。

  ②企业可同时为不同身份员工(如有脱贫人口、有退役士兵)分别申请对应补贴。

三、税费扣减规则

  1、扣减顺序:依次抵扣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时未扣完部分可补扣(不结转次年)。

    2、计算公式:

  年度扣减限额=每人年度补贴标准×实际工作月数÷12。

  示例:企业7月招用1名脱贫人口,当年可扣减限额=7800×6÷12=3900元。

四、企业申报流程

     1、材料准备:

  ①员工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

  ②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件(遗失的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

  ③通过人社/农业农村部门查询脱贫人口或失业人员身份(如需)。

       2、申报步骤:

  ①向税务部门申报时填报员工入职时间、身份信息等。

  ②留存《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电子证明材料。

五、其他关键说明

       1、追溯申请:

  2023年起符合条件但未申报的企业,可补申请退税;若员工已离职,不可追溯。

       2、信息化支持:

  电子社保卡等可替代《就业创业证》,部分地区支持部门间信息共享简化流程。


政策依据:

  苏财税〔2023〕23号、22号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委2024年第4号公告

企业可通过合规申报直接降低用工成本,同时助力社会就业,建议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时办理。

细节咨询:

徐州市服务贸易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星

电话/微信 :1885210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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