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不仅在我国外贸中地位不断提升,而且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地位在上升,我国已成为全球重要的服务贸易大国。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要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创新提升服务贸易”这一决策部署,不仅要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和开放合作水平,也需要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开放平台发展水平,也需要顺应服务贸易数字化、绿色化发展趋势,创新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多管齐下,开拓创新,将服务贸易发展创新提升到新层次、新水平。
一、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一)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
我国服务贸易的全球地位上升。从2014年开始至2022年,我国连续9年成为全球第二大服务贸易大国。虽然2023年我国降为全球第四大服务贸易大国,但仍为全球重要的服务贸易大国。与此同时,我国服务贸易在全球服务贸易比重在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在全球服务贸易比重,从2005年3.2%上升至2023年6.1%。
作为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重要支撑的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在服务贸易中地位越来越高。我国实施创新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提供重要基础。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从2013年的1851亿美元,上升至2023年3859亿美元,在服务贸易中的占比从2013年的34.4%,上升至2023年的41.4%。这不仅表明了我国服务贸易结构在优化,也表明了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在提升。
(二)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仍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虽然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在提升,但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具体表现在以下:
一是我国服务贸易仍处于逆差地位。从2009年以来,我国连续15年服务贸易处于贸易逆差地位。服务贸易逆差从2009年的153.5亿美元,扩大到2018年的2535.8亿美元。从2018年开始服务贸易逆差开始下降,下降至2021年的327.5亿美元。从2021年开始服务贸易逆差有所扩大,2022年、2023年逆差分别为409.9亿美元、1708.7亿美元。
二是服务贸易占我国外贸比重仍相对偏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占我国外贸比重在上升,从1982年的10.1%,上升至2023年13.6%。尽管这样,但我国服务贸易占外贸比重,既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23年世界服务贸易占贸易比重为24.1%,也远远低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水平。
三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比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的差距。2023年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在服务贸易中的占比为41.4%,与美国、英国、日本等这一占比都在70%上的差距仍较大,这也说明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壮大服务贸易规模与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并举,不断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促进我国服务业发展,不断夯实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随着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断提升,从2012年的45.5%增加至2023年的54.6%,但与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这一比重均在70%以上相比,仍有提升的空间和潜力。今后,要顺应我国城镇化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的趋势,加快发展服务业,筑牢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
加快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今后,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不仅要巩固旅行、运输等领域服务贸易发展,稳住服务贸易基本盘,也要加快促进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不断推动服务贸易结构优化。充分发挥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发展优势,加快发展数字服务贸易;大力推动我国创新发展所取得的技术出口,围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进口专利和技术,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贸易发展。随着我国货物贸易发展和企业走出去,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类服务贸易。
二、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开放合作水平
(一)我国服务贸易开放合作水平不断提升
近年来,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在制造业领域对外资市场准入已完全放开,服务业市场扩大开放逐步推进。2021年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措施27条,其中主要是涉及到服务业、服务贸易相关的开放。2021年海南自贸港率先探索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今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全球范围内首个国家对跨境服务贸易率先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扩大开放的同时,加强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我国已与英国、日本、新加坡、俄罗斯、印度、巴西、乌拉圭等十多个国家签署了服务贸易合作备忘录,推动服务贸易国际合作不断深入。
(二)服务贸易开放发展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尽管我国服务贸易开放水平不断提升,但仍存在有待进一步提升。经合组织(OECD)发布服务贸易限制性指数显示,2023年,我国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平均水平为0.236,远高于美国、德国、日本、英国等。其中,在录音、影视、电信和快递服务等领域限制程度较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表明了这些领域开放有待进一步深化。
(三)以建设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为重要载体,促进服务贸易开放合作水平提升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要求加快提升服务贸易开放合作水平。按照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制度型开放主要侧重“边境后”开放,主要是指商品、服务、资金等进入一国境内后如何管理,涉及到国内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规则、制度。推进高水平开放推进,实施制度型开放,不仅要与世界各国深化合作,还要针对合作国家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开展深入合作并加强对接。完善国内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规则、制度,以及与合作国家开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合作对接,就是要不断深化服务贸易开放合作。
有序扩大提升服务贸易和服务业开放。今后,不仅要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还要对跨境交付方式的服务贸易扩大开放,不断压缩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条目数。
建立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等开放平台,积极探索服务贸易开放合作新模式。服务贸易开放合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多、行业多,需要开展试点探索,逐步积累经验。建议以建设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为重要载体,开展试点探索。“以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为点,以其重点行业和领域为线”,逐步推进服务贸易开放合作。与此同时,可探索实施“两国双园”合作模式,将我国设立的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作为国内园区,在合作国家合作建设运营的园区作为境外园区,将双园打造成为重要动力,推动两国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支持在我国国内有条件和基础的地方,探索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积极鼓励探索形成产业重点突出、针对一国合作的特色鲜明的国际合作园区。
三、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开放平台发展水平
(一)我国拥有多个服务贸易开放发展平台
我国有多个专门的服务贸易开放发展平台。为推进服务贸易发展,我国设立了28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和37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目前,我国已建立文化、数字、语言、中医药、知识产权、地理信息、人力资源等112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形成多个服务贸易开放发展平台。今后,将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的基础上,升级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服务贸易合作园区。
自贸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和综合保税区等也是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载体。至今,我国设立了22个自贸试验区。自贸试验区的重要使命就是,围绕服务业扩大开放和服务贸易发展,开展制度创新。目前,在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11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或示范。随着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保税区积极开展保税维修,为服务贸易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服务贸易开放平台之间协调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虽然我国有多个服务贸易发展平台,但这些平台如何在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上形成分工合作局面,有待进一步加强。比如:很多城市既有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特色服务出口基地、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多个平台,这些平台在发展服务贸易上如何分工合作,各自在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上,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明确。这些平台在制度创新、特色产业发展和辐射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上,都充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进一步提升空间。今后,设立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与特色服务出口基地、自贸试验区等之间如何分工协调,形成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需要统筹协调。
(三)高质量建设服务贸易开放发展平台,并加强各服务贸易开放平台分工合作
以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为重点,推动服务贸易开放平台建设水平提升。今后,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的基础上,升级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既然是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就不同于试点,试点是重在探索和先行先试,而示范则重在给其他地区做榜样、做学习示范,不仅要在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还要在服务贸易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水平提升上做好示范。通过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不断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开放发展平台建设水平,甚至辐射带动其他开放平台建设水平。
加强服务贸易开放发展平台分工合作。今后,加快探索建设形成“1+3+N”平台格局。“1”就是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3”就是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区、特色出口基地、服务外包示范城市,“N”包括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平台。在这些平台分工合作上,要充分发挥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龙头带动作用。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区、特色出口基地、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这3个平台,重点打造特色专业服务贸易。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区,打造国别合作特色的服务贸易,特色出口基地发展文化贸易、知识产权、语言、地理信息、中医药等服务贸易。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其制度创新优势,加快探索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并建立适应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所需的政策和制度体系。综合保税区充分发挥其保税优势,加快发展“保税+服务”业务,促进保税维修、保税展示、保税培训、保税租赁等服务贸易业态发展。
四、创新服务贸易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一)未来服务贸易发展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将会加速发展
服务贸易数字化将会加速发展。随着数字技术发展,可数字化的服务贸易范围越来越广,数字服务贸易规模越来越大,数字服务贸易在服务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根据WTO初步测算,2023年全球数字交付服务出口,占全球服务出口总额比重达到53.6%。未来,随着消费者消费习惯和数字经济发展,数字服务贸易还会继续加快发展。
服务贸易绿色化将会加速发展。近年来,绿色发展已成为全球很多国家发展共识。全球已有130多个国家已宣布了碳中和、净零排放、气候中和等目标,我国正在推进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工作,实施绿色发展。绿色发展理念已深入人心,成为全球发展时代潮流和趋势。未来,服务贸易将会绿色化加速发展,与生产制造相比,服务业、服务贸易本身相对具有绿色特性。服务贸易绿色化发展,不仅会对运输、旅行等领域服务贸易发展要求绿色化,还会对提供知识产权、金融、保险、认证认可等服务的货物贸易发展要求也是绿色化。
(二)把握服务贸易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机遇,加快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创新服务贸易数字化、绿色化发展业态模式。鼓励各地结合本地产业特色,探索与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发展模式。在发展绿色货物贸易的基础上,加快发展绿色金融、绿色认证和标识、知识产权等,大力发展绿色服务贸易。尤其是加快探索绿色服务贸易数字化发展。从产业链种植、加工制造、物流、研发设计等产业链所有环节,对标高水平的国际经贸标准,实施绿色发展,发展绿色服务贸易。与此同时,运用数字化方式,对绿色服务贸易、绿色贸易实施产品溯源、检测、认证,做到产品、服务可追踪、可溯源、可监测,推进绿色服务贸易数字化发展。
加快提升服务贸易数字化、绿色化发展能力。经过三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我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能力大幅提升,
服务贸易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今后,顺应服务贸易数字化、绿色化发展趋势,要加快提升服务贸易数字化、绿色化发展能力,尤其是绿色服务贸易数字化发展能力。
五、牢牢把握好构建新发展格局机遇,加快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发展水平
(一)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呈现区域集聚和行业集聚特征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主要集聚在东部地区。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服务贸易占我国服务贸易半壁江山。2023年东部地区服务贸易占我国服务贸易86.46%的比重,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分别占4.27%、6.36%、2.91%的比重。
运输、旅行服务贸易贡献我国服务贸易半壁江山。2023年运输服务贸易2583.2亿美元,旅行服务贸易2108.2亿美元,这两类服务贸易占我国服务贸易50.28%的比重。
(二)各地充分发挥其优势发展服务贸易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中西部地区在服务贸易发展上的贡献有待进一步加强。从我国各区域对GDP贡献与其对服务贸易贡献看,2023年我国东部地区虽然只贡献全国52.13%的GDP,但贡献了全国86.46%的服务贸易;中部、西部地区分别贡献全国21.58%、21.53%的GDP,却只贡献全国4.27%、6.36%的服务贸易,服务贸易发展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东北地区贡献全国4.77%GDP,贡献全国2.99%的服务贸易,GDP贡献与服务贸易贡献大致匹配。
各地立足国内大循环、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发展服务贸易的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我国各地尤其中西部、东北地区旅游资源较为丰富,在发展旅游服务贸易有较大的潜力,如何把特色资源转化旅游资源,亟待挖掘。东部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在生产制造优势明显,如何进一步发展生产制造服务贸易,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按照参与高水平国际循环标准,充分以国内大循环为底盘,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发展水平
服务贸易作为连接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的重要桥梁和枢纽,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过程中,要牢牢把握好机遇,加快提升发展水平。
实施巩固东部地区服务贸易优势与加快促进还中西部、东北地区服务贸易发展策略。今后,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不仅要巩固东部地区服务贸易发展优势,稳住我国服务贸易基本盘,还要加快中西部、东北地区服务贸易发展,壮大服务贸易规模。需要指出的是,在巩固东部地区服务贸易的优势上,要充分发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东部地区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提升。在促进中西部、东北地区服务贸易发展上,集中力量促进省会城市服务贸易发展,通过省会城市服务贸易发展,带动全省服务贸易发展。
按照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提升绿色服务贸易发展能力。顺应绿色发展,积极对标欧盟等绿色贸易相关规则、规制等要求,建立源于国际标准但高于国际标准的全产业链的绿色规制、管理、标准等,探索绿色产业全产业链的认证认可体系,打造绿色产品全产业链品牌,逐步积累绿色服务贸易发展能力。在企业走出去和货物走向全球的过程中,带动绿色服务贸易发展。(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综合研究室主任、研究员赵福军)
来源:《海外投资与出口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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